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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处理新规将实施 这条消息关系所有南充司机
2018-03-09 09:24:54   来源:南充日报   

  3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了严厉打击 “买分卖分” 等违法行为,今年9月1日起,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正式实施。

  电子眼处理流程调整 9月起实施

  今年初以来,不少市民得知,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升级。原计划从3月1日起,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需要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继续使用便民渠道处理。

  连日来,不少市民都忙着到交警部门办理驾驶证绑定业务。因为车子有多个电子眼抓拍违章,7日上午一大早,市民陈萍就带着老公、妹妹前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办理驾驶证绑定业务。

  民警告诉陈萍,新规已经延长到9月1日实施。9月前,不管驾驶员绑定与否,都能按以往方式处理电子眼记分。听了交警的介绍,陈萍松了一口气。

  “广大驾驶员最好选择便捷的网上处理方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定于2018年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已延长至2018年9月1日。即日起,通过“交管12123”APP就可以同时绑定自己的驾驶证以及非本人驾驶证,对电子眼记分进行网上快捷处理,并能办理其他更多交管业务。同时,也可以带齐相关资料到各交警大队进行绑定。

  网上绑定非本人驾照 无需面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自己的车子绑定其他驾驶人,根据规定,无论是9月前,还是9月后,都可以申请绑定。需要注意的是,一个驾驶证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也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同时,一个驾驶证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超过后就不能再绑定了。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不需面签。

  交警特别提醒,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记者 李奎)

  (原标题:电子眼处理新规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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