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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赖账逃避执行 南充女子将房产零价转给女儿
2018-04-13 09:13:32   来源:南充晚报   

  南部一名中年妇女,欠下他人债务拒不偿还。为了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她将自己名下房产以0元价转移到女儿名下,并视法律文书为儿戏,多次糊弄执行法官。昨(12)日,记者从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对此作出判决。

  不按约定期限还款 被债权人告上法院

  王彩霞南部县人。2014年1月1日,王彩霞的丈夫刘大贵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畅, 找熟人介绍,在当地居民杨四能手中借到现金20万元,借条中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然而,一年期满后刘大贵并未按约定还款。2015年6月24日,王彩霞与刘大贵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此后,刘大贵便不知去向。债权人杨四能找不到刘大贵, 去找王彩霞,她振振有词地说:“我和刘大贵离婚了,他欠钱的事跟我无关。”杨四能无奈,于同年9月18日向南部县人民法院起诉刘大贵及其前妻,要求偿还借款。

  逃避强制执行 房产零价转移

  2016年5月4日, 南部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刘大贵、王彩霞向杨四能返还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王彩霞、刘大贵没有履行偿还义务,杨四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受理后,依法向王彩霞、刘大贵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 但二人对此置之不理。

  随后, 法院依法对王彩霞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后来王彩霞到银行取款时,得知账号已被法院冻结,钱取不出来。她不仅没有主动联系承办法官, 反而通过这件事受到启发, 将她名下的所有住房转移到女儿刘英名下。虽然名义上房屋是交易,但事实上过户后刘英并没有向王彩霞支付分文房款。

  法律不容亵渎 老赖被判徒刑

  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王彩霞、刘大贵,二人谎称在外务工,置之不理。2018年1月9日,王彩霞在家中露面,被杨四能发现,他立即向法院举报。执行法官迅速赶往王彩霞家中,将她带回法院。

  但王彩霞以自己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随后,王彩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南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拘留期间,王彩霞的儿女找到执行法官,承诺会积极履行义务,并当即还款10万元,称余下的欠款变卖房屋后及时归还。2018年1月15日,王彩霞被南部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然而,当她重回自由后,却并没有兑现还款承诺。

  法院认为王彩霞故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妨害司法秩序,性质恶劣。经南部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以被告人王彩霞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1月22日移送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7日,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但王彩霞还是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

  直到3月6日, 王彩霞在受到法官的警告后,才来到法院,但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鉴于被告人王彩霞的行为恶劣,南部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时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并移交公安机关执行。当王彩霞被警方执行逮捕时, 王彩霞见自己又要失去自由,这才慌了手脚。

  3月18日,王彩霞子女向杨四能偿还借款5000元现金, 由杨四能出具了谅解书。 日前, 南部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彩霞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何游弋 记者 何显飞)

  (原标题:恶意赖账逃避执行 她将房产零价转移给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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