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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在南充非法采砂 检察机关请求判赔400万元
2019-02-22 09:41:05   来源:南充晚报   

  2月20日,在高坪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破坏生态环境, 损害公共利益必将付出惨痛代价!2月20日,全国首例河道采砂破坏水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在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7名被告人被控非法采砂侵害国家财产、破坏嘉陵江水生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7名被告人赔偿各项公共损失约400万元, 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因案情复杂、涉及公共利益,高坪区人民法院以审判员3人、 人民陪审员4人组成7人合议庭, 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进行了网络直播。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3月到2016年6月期间, 吴某某等7名被告人在嘉陵江南充段非法采砂共计22万余立方米,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284.9万余元,构成非法采矿罪。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人侵害国家财产、 破坏嘉陵江水生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7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284.9万余元、赔偿水生生态环境损失103万余元、 支付鉴定评估费22万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南充晚报记者徐朝江以四川省人民监督员身份参加了庭审。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案系全国首例河道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案情极其复杂,涉及采矿、船舶、交通安全、地质学和水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专业领域,证据数量众多、种类繁杂。加之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起步较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才稀缺,鉴定制度尚不完善,给司法机关证据采信提出了挑战。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采砂方量认定方式、河道采砂与水生生态环境损害的因果关系、环境损害鉴定采信、环境损害赔偿标准、环境损害鉴定费用的承担等问题发生激烈交锋。

  庭审从当天上午9时进行到傍晚7时,检察机关申请四川农业大学水生生态相关科学家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证实河道采砂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及修复措施, 平均每采挖1立方米砂石应当补偿的费用等。7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理人发表了充分的辩护、代理意见。由于控辩双方分歧较大,高坪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罗瑞雪 记者 徐朝江)

  (原标题:全国首例河道采砂破坏水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在高坪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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