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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三轮摔伤谎称修房受伤 男子骗取住院补偿款获刑
2019-06-11 09:48:27   来源:南充晚报   

  仪陇县一名男子, 乘坐三轮车时摔伤,他在就诊时谎称修建房屋受伤, 并支使一名亲属到村上开具证明, 骗取新农合住院补偿款1.5万多元。昨(10)日,记者从仪陇县人民法院获悉,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日前被该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退赔了骗取的住院补偿费。

  2016年10月3日中午,仪陇县某乡60多岁的男子罗某凡, 搭乘邻居吴某的电动三轮车去赶场, 当行至九龙乡凉桥村二社村公路的一处下坡路段时, 因三轮车刹车性能不佳,致使车速越来越快,最后冲进了道路旁边的路沟里。 在此过程中,罗某凡见情势不对,赶紧跳车,结果摔倒在公路边, 导致其左脚踝关节开放性骨折。当天,罗某凡听人说,如果是乘坐这种三无电动车摔伤, 就无法从新农合报销住院补偿款, 于是他来到仪陇县中山骨科医院治疗时, 便向医生谎称自己左脚受伤是因修房子不慎摔伤, 并指使他的一名直系亲属、30多岁的罗某斌到村上开具了罗某凡因修房子摔伤的外伤证明等资料, 最终骗取新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款15723元。

  但纸包不住火,后他们联手骗取住院补偿款的事败露了,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进行侦查,于2018年10月先后将二人抓获归案。到案后,二人退还了赃款。仪陇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罗某凡、罗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罗某凡、罗某斌主动退还了赃款,认罪、悔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又系初犯、偶犯,均可从轻处罚。近日,该院一审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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