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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季度目标 南充空气治污获奖30万
2015-05-08 08:47:52   来源:   

11个市(州)改善空气质量不力遭罚 南充获奖励  5月7日,南充新闻网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省环保厅日前发布了《关于2015年1-3月各市(州)环...
11个市(州)改善空气质量不力遭罚 南充获奖励

 

  5月7日,南充新闻网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省环保厅日前发布了《关于2015年1-3月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及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的通报》。一季度,11个市(州)未能完成空气质量季度控制目标,各扣收25万元。南充因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两指标同比改善较好,一季度共获奖励30.41万元,位列全省第三。

  据悉,今年起,我省对各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每年初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年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分档扣收预下达的激励资金。在为各市(州)设定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同时,也设定了季度控制目标,每3个月扣收一次。扣收依据指标是PM10平均浓度,每季度扣收资金先记账上,年终根据全年任务完成情况,由省财政厅一次性扣收。

  第一季度“奖惩”结果显示,自贡、泸州、德阳、遂宁、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市和凉山州因未完成PM10季度控制目标,分别被扣罚25万元,共计275万元。虽然11个市(州)因PM10浓度降低目标未达标被扣收激励资金,但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两指标同比改善的,也视改善情况进行激励。综合扣收和激励的资金,一季度获总资金最多的是阿坝州,共45.1万元,其次是甘孜州、南充市、攀枝花市、成都市,分别获33.84万元、30.41万元、24.37万元、24.1万元,南充一季度获奖数目位列全省第三。(记者 刘舒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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