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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程合同骗钱被判刑
2014-11-07 11:32:16 来源:[] 编辑:[李竹柳]
  

  11月5日,笔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陈某采用虚构的工程合同诱骗他人投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4月初,陈某通过QQ认识张某,谎称自己是某路桥公司的老总,经过进一步交往,取得了张某的信任。随后,陈某伪造一份与仪陇县某镇签订的“新农村建设改土项目”合同,让张某投入12万元。张某因周转资金不足,决定投入9万元。4月16日上午11时许,张某到顺庆区五星花园附近的两家银行,分别从两张银行卡里取出6万元和3万元,存入陈某提供的账户中。次日早晨,陈某谎称去仪陇看工地与张某分开,到仪陇县新政镇取走账户上的9万元,并更换手机号码,不再与张某联系。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工程合同诱骗他人投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其向张某退赔9万元。(王艳艳 陈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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