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地税二分局将走进结对帮扶村爱心助学
2015-09-09 18:13:08 来源: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获悉,为帮助顺庆区永丰乡打锣山村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和帮扶村社人文素质提升,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将对庆区永丰乡打锣山进行村结对帮扶助学。
据了解,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将对打锣山村已列为贫困家庭的在读大学生助学每人每年2000元;列为贫困家庭的高中生每人每年1500元;列为贫困家庭的初中生每人每年1000元;列为贫困家庭的小学生每人每年800元。
当年升入上一年级学校奖励标准:在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帮扶期间,已列为贫困家庭的初中生考入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考入南充高中(本部)、南充高中嘉陵校区、南充市白塔中学等三所重点高中或更高水平学校的,在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再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已列为贫困家庭的高中生考入全日制大学的,按照一本3000元/人、二本2000元/人、三本1800元/人、专科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已列为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在校学校阶段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的,分别按照2000元/次、1000元/次、500元/次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请一次性助学奖励或者补贴,要申请者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奖学金证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本人页与户主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经村委会初审,奖学金证书复印件还要由申请者就读院系盖章确认,最后由分局支部委员会审核后办理。”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对家庭极度困难的贫困学生,其助学标准可在本办法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分局给予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已脱贫的贫困家庭学生,自脱贫年度止,就不再享受本办法所列各项贫困助学措施。本次助学办法解释权归南充市顺庆区永丰乡打锣山村委。同时,本次助学办法自2015年秋季开学季执行。(刘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