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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法官半天往返两地扣款
2015-10-20 15:54:48   来源: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欠款纠纷案件中,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提供了错误信息,导致执行法官在一上午时间内,驾车...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欠款纠纷案件中,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提供了错误信息,导致执行法官在一上午时间内,驾车反复奔波于南充、仪陇两地的银行,方才扣划到相应的款项。

  2014年7月5日,家住南充的商人黄某借给了朋友龙某200万元钱,用于经商,其后龙某归还了105万元,但剩下的钱却没有按期归还。黄某遂向南充顺庆区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15年8月24日达成协议,约定在8月25日返还剩下的借款95万元。但龙某并未按期还钱,黄某只得又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区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通过调查,了解到龙某在南充顺庆某银行网点有存款,执行法官遂立即于当日下午赶到该银行扣划款项,谁知一名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法官,该网点已转移至仪陇,须去仪陇扣划,法官只得于第二天一早,天色未亮时便驾警车赶赴仪陇划扣。谁知到了仪陇之后,当地的银行告诉法官,该网点并未搬至仪陇,仍在南充顺庆,扣款还得在南充进行。法官们只得马上开车返还南充,又来到了该银行网点扣款。谁知新的麻烦又出现,银行的工作人员要求法官提供存款人的账户密码,否则不能扣款。法官们苦笑不得,只得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干警依法执行公务,扣划款项,只须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出示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银行就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完成扣款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在经过一番法制教育后,银行工作人员意识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及可能遭受的法律后果,终于配合法官扣划了款项。

  至此,当天的执行工作终于得以完成。(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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