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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建章立制巩固低保清理成果
2014-12-26 12:23:49   来源:   

已取消低保资格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2月19日,记者从顺庆区民政局获悉,为加强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防止低保资金出现错领、漏领...
已取消低保资格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2月19日,记者从顺庆区民政局获悉,为加强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防止低保资金出现错领、漏领情况,该区民政局制订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成果。

  今年4月1日起,顺庆区启动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全区70932名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杜绝和纠正了错保、漏保、骗保、“人情保”等违纪违规行为。清理后,符合条件者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凡不符合条件者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总结前期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验的同时,该区民政局不断完善低保管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出台《关于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后续工作通知》、《关于做好全区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城乡低保常年公示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前期已经取消低保资格的人员,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低保工作流程,确保了低保工作有序推进。(刘欢 蒙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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