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宣传禁渔政策
2015-02-06 16:54:06 来源:
禁渔期间,不得在天然水域从事捕捞、游钓等作业。1月30日,顺庆区水务局工作人员来到南门坝生态公园,向渔民宣传禁渔政策。 当...
“禁渔期间,不得在天然水域从事捕捞、游钓等作业。”1月30日,顺庆区水务局工作人员来到南门坝生态公园,向渔民宣传禁渔政策。
当天下午,记者在嘉陵江南门坝段看到,江面上停泊着数条渔船,几名渔民聚在码头上,学习禁渔政策。“从长远看,禁渔的最大受益者是渔民。”一位渔民表示,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会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渔民利益,禁渔期间,他会监督、举报非法捕捞行为。
据了解,为保护渔业资源,从2月1日至4月30日,顺庆区实施春季禁渔。禁渔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天然水域从事捕捞、游钓等作业,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天然野生鱼,依法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为做好春季禁渔工作,该区成立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鱼类产卵场、鱼类越冬场、市场、餐馆等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蒙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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