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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11个“电子眼”投入启用
2015-09-07 17:36:01   来源:   

     9月2日, 记者从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该县在县城新增的11个电子眼于9月1日零时启用。至此,该县已在县城28个重点路段...
  

   9月2日, 记者从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该县在县城新增的11个“电子眼”于9月1日零时启用。至此,该县已在县城28个重点路段和路口设置了“电子眼”。

  据介绍,此次新增的“电子眼”分布在:东门口路口、北门桥路口、滨河路与营(山)新(店)路交叉路口、邮政局路口、西月湖、营(山)星(路)300米处、兴隆路城北供电所、兴隆路加油站、民政局转盘、绥安大道(一环路路口)、绥安大道(殡仪馆路口)。其中滨河路与营(山)新(店)路交叉路口、兴隆路加油站禁止左转弯, 营(山)星(路)300米处、 兴隆路城北供电所为限速行驶, 西月湖限时通行(19:00-21:30)。

  据悉,“电子眼”记录车辆违法信息的范围为: 机动车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在禁行范围内违法闯禁或违法逆行;机动车违法停车; 机动车在信号控制交叉口闯红灯;超速行驶;行车中违法拨打接听电话;行车中不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及超员。

  (杨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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