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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调解 “死亡”婚姻终于解除
2014-04-14 09:28:33   来源:   

  日前,仪陇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诉讼,由于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该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不远千里,远赴河北,调解该起离婚案。  今...

  日前,仪陇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诉讼,由于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该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不远千里,远赴河北,调解该起离婚案。

  今年2月,民一庭法官受理一起离婚诉讼,原告王某和被告殷某均在河北务工,两人的女儿王某某即将临盆,殷某不愿意离婚,担心影响女儿的心情。

  民一庭法官通过半个月的调查走访,基本掌握了案情。据了解,王某和殷某分居多年,夫妻感情淡漠,但双方在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上分歧较大。由于原被告均在河北,为化解矛盾,法官决定到原被告现在居住地进行调解。

  3月初,民一庭法官一行抵达河北,找到被告殷某。通过深入交谈,法官了解到,王某以前做生意时,对家庭疏于照顾,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殷某曾想离婚,又担心离婚后债主找上她和女儿。现在女儿正在待产,殷某担心离婚会影响女儿心情,因此不愿意离婚,也不愿意和王某相见。

  办案法官奔走于保定、燕郊等地,通过走访原被告的同事和朋友,与原被告进行谈心,3月7日,终于让8年未见的原被告平心静气地坐在一起。

  法官从法理、人情等方面入手,经过长达数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离婚协议。王某愿意补偿殷某一定的生活费,并将一套三居室的房产分给殷某。殷某愿意承担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多年恩怨得以化解,双方如释重负。(李斌 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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