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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面包车严重超载受到查处
2014-08-15 08:18:40   来源:   

接受媒体监督 雷厉风行抓整改 本报8月11日头版显著位置以《核载7人面包车竟载15人》为题,曝光了牌号为川R95967长安面包车在西充县义兴镇...
接受媒体监督 雷厉风行抓整改

 本报8月11日头版显著位置以《核载7人面包车竟载15人》为题,曝光了牌号为川R95967长安面包车在西充县义兴镇境内从事农村客运严重超载、客货混装的行为。当记者对违规车主进行拍照取证,车主石洪要求删除拍摄照片时,还遭遇石洪及部分当地群众围攻。

  此事件由本报报道后,引起了西充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8月11日西充县组织联合调查组,对义兴镇安办履职情况和运输企业监管不到位、驾驶员存在的超载等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月13日,记者从西充县政府办获悉,经现场办案民警调查及周围群众确认,当时该长安面包车存在超载和人货混装的现象。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当即扣押了违法超载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输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根据调查组的调查情况认定:石洪驾驶的农村客运面包车存在超载和“人货混装”的违法行为;该车挂靠的当代运业西充分公司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严和日常安全监管存在工作漏洞;义兴镇安办主任王春歌作为镇道路交通安全直接负责人,在工作中未按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致使辖区内出现客运车辆出现超载和“人货混装”的问题,属于工作不到位,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义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阳辉作为分管领导,未认真督促镇安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承担领导责任。

  事件调查清楚后,西充县委、县政府责令监察、交警、运管分别对运输企业、驾驶员依法依规从严进行了处理:一是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2条第1款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0款的规定,对石洪作出罚款350元的处罚,并记6分;二是县交警大队、运管局对当代运业西充分公司因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整治处罚人民币2000元,并责令该公司依照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给予驾驶人石洪停班学习15天的处罚决定;三是县监察局对义兴镇副镇长陈阳辉给予诫勉谈话,因安办主任王春歌属事业人员身份,建议由义兴镇给予其警告处分;四是对自称成都日报记者的社会青年朱思亮涉嫌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对其传唤调查,因其在外地未归,待返回南充对其调查取证后并给予相应治安处罚;五是将此次事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对下一步,西充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拓宽监管渠道;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从严从重处罚;三是加大督察考核,严格逗硬问责。该县分管安全的负责同志表示,组织纪检监察、安监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乡镇、有关部门、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流于形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问责、从重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记者 张德利 成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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