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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中旬起严治顺庆城区乱停乱放
2015-04-09 16:25:00   来源:   

对乱停乱放者实行记3分并罚款100元  近日,许多群众反映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希望我们从重处罚。昨(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对乱停乱放者实行记3分并罚款100元
 

  “近日,许多群众反映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希望我们从重处罚。”昨(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自本月中旬起,该大队将派出民警对市人民南路、人民中路、模范街、西河中路这4条严管街上的乱停乱放行为实行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之后,该处罚措施将在整个顺庆城区推广。

  家住市滨江中路、 上班地点在文化路的吴女士, 每天上下班不是经过人民南路,就是经过模范街。每到上下班高峰期,这两条路就堵得慌,实在没办法,她不得不提前半个多小时出门。“我觉得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有人在路边乱停车把路堵起的。”吴女士来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交警说。

  昨日, 记者走访了这几条街道,发现确实有不少驾驶员把车停在路边,人却不知去向,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市人民南路一医院旁,一辆小车停了十几分钟,后在交警示意下才驶离。

  “我们将严格按照记3分并罚款100元来执行。”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过去还没严格执行过乱停乱放记分的处罚,这次在4条严管街上先期实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的举措,是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为处罚依据的。 行人乱穿马路、 翻越栏杆,车辆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也将受到依法处理。

  据交警介绍, 临时停车在不妨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即停即走可不处罚。路边停车除停车泊位外,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停放, 并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 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能停车等候。若是不服从交警指挥、拒不驶离的,将被罚款50元至100元。

  (记者 王治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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