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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法院集中宣判14起刑事案件
2015-01-30 11:15:33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南充讯 (王光学 实习记者 吴森 实习生 陈先毅)1月28日上午9时,仪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宣判了14起刑事案件,其中...

        四川经济日报南充讯 (王光学 实习记者 吴森 实习生 陈先毅)1月28日上午9时,仪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宣判了14起刑事案件,其中盗窃6件、诈骗1件、交通肇事7件。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到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情节较重的龚某某犯诈骗罪,唐某、黄某、张某犯盗窃罪均被处以三年以上实刑。

  据了解,针对春节前后违法犯罪行为易发、多发、高发等特点,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1月1日至4月10日,南充市开展了平安南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活动开展以来,仪陇县法院高度重视,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对春节前后高发易发的“两抢一盗、诈骗、交通肇事”等型案件,集中审判力量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全力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效震慑怀有“偷、扒、盗、抢”等犯意的惯犯,警示市民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同时,作为“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一环,该院从本月初开始,通过错时执行、集中传唤、依法惩戒等措施,对涉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了专项执行活动,出动执行干警100余人次,强制执行20余件次,司法拘留7人,执行到位资金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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