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设立全省首个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
2015-11-30 09:51:06 来源: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该基金第一批共实施救助5人次,发放救助基金19.3万元,第二批计划安排救助7人次,目前正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去年1月,该院就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组织了专题调研。通过调查发现,仪陇县刑事被害人数量众多, 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刑事被害人救助深入开展的瓶颈。今年4月9日,由该院主办主题为“相信爱”的仪陇县首届刑事被害人救助募捐活动在该县成功举行。活动引起广泛共鸣,大家纷纷慷慨解囊, 现场共筹集款物60.442万元(其中物品价值1.6万元),基金设立后接受捐款0.8万元。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为规范基金管理, 该院在县慈善会设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账户,出台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基金管理使用作了严格规定。 明确刑事被害人救助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管用分离和检委会决定”三大原则。详细规定刑事被害人救助主要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经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等6种情形。明确了监管方式,救助基金由县慈善会负责监管,该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接受县审计局、财政局等财务监督部门的监督。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接受捐赠及使用情况, 将及时通过该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和手机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南充晚报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