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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首例校车超员案在仪陇开庭
2016-05-12 09:33:52   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四川经济日报南充讯(王光学 吴森 记者 李国富)近日,南充市首例校车超员案在仪陇法院开庭,仪陇县育英外国语实验学校校车驾驶员黄某驾驶校车超员74%,被公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

  据了解,被告人黄某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4日16时许,驾驶仪陇县育英外国语实验学校核载19人中型专用校车,在仪陇县日兴至福临公路400米处被民警挡获,车上载客33人、超员14人。

  法院在庭审中认为,黄某在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校车,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中型校车超员14人),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6-05-12 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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