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抄袭案昨日一审宣判
2014-12-26 17:25:56 来源:
《宫锁连城》剧照。
在持续了8个多月的维权并诉诸法院后, 琼瑶状告《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侵害自己著作权一案,昨(25)日下午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锁连城》 的复制、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昨(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宫锁连城》与《梅花烙》具有创作来源关系,整体情节排布及推演过程基本一致,仅有顺序差异。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
法院判决四家公司停止 《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要求判决生效10日内,被告于正需要在各大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向原告琼瑶赔礼道歉。于正在内的五被告需一同赔偿原告500万元人民币。
《宫锁连城》剧照。
该案审理时,在法庭上,两部剧的剧情是否雷同成为庭审中的焦点, 也是本次判决中最大的看点。
对此,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访问教授孙远钊认为,在本案中,需要由法院来判定两部电视剧对于某些场景的呈现(如“偷龙转凤”事件发生等),究竟只是编剧上的基本套路, 还是属于琼瑶的独创表达, 这显然不是一个泾渭分明的区域,而是一片灰色地带。无论法院最终如何判断,都将对未来影视(戏剧)创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纠纷回顾
今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贴出了一封写给广电总局领导的举报信, 称自己的作品《梅花烙》被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 抄袭, 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认为该剧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只是名字换了,关系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就连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都十分吻合。随后事件发酵。
5月27日, 琼瑶对于正等五方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道路,引来极大关注。
于正。
12月5日,琼瑶诉于正抄袭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 而在法庭庭审中,于正一方称,《宫锁连城》中的“狸猫换太子”是借用演员张庭欲重拍的《绝色双骄》中“偷龙转凤”的桥段。于正的代理律师则提出,《宫锁连城》和《梅花烙》 在人物和人物关系上存在实质性区别,《梅花烙》基本人物就三四个,而《宫锁连城》人物众多,冲突众多,多条主线交叉进行。
12月11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国内10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
琼瑶。
12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综合央视等)
双方发声
于正工作室 第一时间 发声明:将上诉
对于宣判结果, 于正工作室发表声明: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琼瑶胜诉后发声:
对人生恢复了信心
判决宣布后, 琼瑶在微博激动发声,声明中说: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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