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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家医疗机构21家工业企业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2015-03-25 11:08:10   来源:   

市环保局首次与各县(市、区)环保局签订危险废物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和企业责任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有效预...
市环保局首次与各县(市、区)环保局签订危险废物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和企业责任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该局首次与各县(市、区)环保局签订了危险废物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和企业责任。

  “我市在之前对工业企业进行了督察,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监管。”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涉危工业企业以化工企业为主,但目前全市产废企业较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做好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我市在去年开展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组织完成了全市464家医疗机构及21家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初步掌握了我市2013年危险废物的种类和产量。

  “然而,南充目前暂时还没有危险废物经营持证单位。”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此,我市加强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管理,去年全市按规定受理和审批了9起跨市危险废物转移,建立跨市转移企业信息和审批台账,落实了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制度,按规定进行了跨市转移审批结果公示。同时组织各县(市、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建立了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在与各县(市、区)环保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我们规定要对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严禁相关企业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严禁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严禁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等相关规定。

  如果环保部门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据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记者 陈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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