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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获减税“红包”年入20万每年少缴2万
2015-03-25 17:50:26   来源:   

  我市年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昨(24)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 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年底,我市年应纳税所...

  我市年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昨(24)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 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年底,我市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微企业都可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

  A获利 优惠范围再扩大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为了给小微企业减负加油,助力小微企业‘爬坡过坎’,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项政策惠及了全市约15万家个体工商户和3900家小微企业。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减半优惠扩围到10万元后,全市国税系统75%的企业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范围,全年共5977户小微企业总共享受该项所得税减免优惠766.38万元,受惠面达100%。今年再为小微企业发“红包”,按照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1月1日开始到2017年12月31日, 对年应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半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初步估算,单是这项政策变化, 全市国税系统减免税款会在200万以上,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全年估计共减免1000万左右。

  B 算账 年纳税额省一半

  “执行新政策以后,我们可以省下一大笔税费, 对我们这种小公司来说很可观。”市内某科技公司负责人任先生表示,他们公司从业人员十余人,资产总额在50万元左右,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2015年若实现利润20万元, 若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那么该企业应缴的所得税就是将这20万元作为计税基础,按照去年优惠政策,该企业仅能享受5%的税率(法定税率25%减按20%执行)优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 按新政策除享受税率优惠外,还可享受国家的减半优惠,所以其只需缴纳2万元企业所得税, 相对以前减少了2万元。

  据介绍, 考虑到小微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政策调整后,小微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了变化,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 这也进一步简化纳税人的办税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对于本年新办小型微利企业, 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 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但仍可享受税率20%的优惠;超过30万元的,停止享受所有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记者 杜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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