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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470余万 南充男子被依法刑拘
2015-04-14 10:10:52   来源:   

    4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我市一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实际用款人熊某某,因故意拖欠470余万元欠款不还,被刑事拘留...
  

  4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我市一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实际用款人熊某某,因故意拖欠470余万元欠款不还,被刑事拘留。

  今年27岁的熊某某是嘉陵区曲水镇人,2013年11月,他通过南充某投资理财公司向民间借贷140余万元,2014年12月份,又在乐山再次借款330余万元。借得共计470余万元巨款后,熊某某就“人间蒸发”了。“据熊某某交代,借的钱他用来还账、治病等,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说道。

  2014年12月26日,南充警方正式介入该案件,2015年1月,警方辗转找到了借款人熊某某,多次劝说其主动上交非法吸收而来的赃款,熊某某也一再承诺会尽力偿还欠款。然而几个月过去了,熊某某却几次施展“拖字诀”,没有偿还出一分钱。4月13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传唤熊某某,对其实施了刑事拘留。“我们将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实际用款人的款项追缴力度,重点打击转移资产、恶意拖欠、故意失联者,尽最大努力挽回群众的损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冯方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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