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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公告
2015-04-24 09:58:19   来源: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165]号令)的要求,现将市辖三区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归集情...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165]号令)的要求,现将市辖三区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归集情况。全市已将维修资金缴存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房屋初始登记的必备要件,确保应收尽收。截止2014年底,市辖三区已归集914个商品房小区的维修资金7.62亿元,其中2014年归集金额为1.33亿元。

  二、使用情况。按照“政府监督、业主决策、公开透明”的维修资金管理原则,全市已实施了常规维修、应急维修使用申报方式,推行了维修工程招投标、垫资维修、使用公示、现场鉴证、竣工验收、工程审价及拨付制度,形成了业委会、业主、管理机构、审价机构、维修企业“五位一体”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良性使用机制,有效避免了维修资金被滥用、挪用,切实维护了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截止2014年底,市辖三区253个物业小区使用维修资金1502.98万元,使用率2.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34个物业小区使用维修资金295万元。

  三、增值收益情况。目前,市辖三区维修资金全部进行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立账、核算到户管理。截止2014年底,三区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达8100万元,累计增值收益率达10.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个百分点。2014年初,4100万元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已分摊到物业小区或业主帐户,剩余增值收益将于近期按规定全部分摊到业主帐户,并向市辖三区物业小区发放了维修资金余额对账单,接受业主查询和监督。

  四、监督管理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维修资金具体管理工作,在经费、编制、人员上予以保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4个维修资金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制度健全、内控监督机制完善、财务核算规范,连续三年接受并通过审计部门审计。近几年来,全国39个城市到南充考察维修资金管理经验,全市房屋维修资金监管工作已跨入全国维修资金规范化管理先进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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