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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民陪审员超千人
2015-05-12 10:10:53   来源:   

 较2013年翻了5倍,社区工作者、基层干部逾五成,参审案件5700余件,参与调解撤诉案件1600余件  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
 较2013年翻了5倍,社区工作者、基层干部逾五成,参审案件5700余件,参与调解撤诉案件1600余件
 

  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唯一一个陪审工作“突出奖”称号。记者昨日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063名,较2013年翻了5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700余件,参与调解撤诉的案件1600余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人民陪审员选任中,为方便适应各种案件的需要,十分注重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年龄、民族的搭配。我市的陪审员中,社区工作者、基层干部有582人,约占陪审总人数的54.7%;农民及进城务工人员有70人,约占总数的6.6%。

  “2013年,嘉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合议时,法官首先请我发了言。庭审后,被告人家属情绪激动,我又和法官一起做家属工作,缓解了他们的对立情绪。”人民陪审员钟崇杰告诉记者,除参与案件审理外,还经常被邀请参与案件调解、化解涉诉信访、开展普法宣传、进行廉政监督等工作。

  据了解,全市人民法院建立了陪审工作数据库,在开庭前由法院根据案件特点等进行随机抽取并通知案件当事人。同时,为确保每一个陪审员均有参审机会,还根据陪审员所处辖区、行业和特长制作了陪审“课表”,实行“大循环”,即审判部门将陪审案件的案由告知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根据陪审员所在辖区、工作经历等对人民陪审员分区域、类别排队,实行“轮候”陪审。

  在确保陪审员正常履职方面,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履职函告制度,即在陪审员出庭参审时,法院向其所在单位、社区或村组发送《陪审员履职函》。“这样既有利于陪审员参审,又便于陪审员所在单位掌握情况、安排工作,强化了法院与陪审员原单位的共同管理。”这位负责人说。(赵英颖 记者 陈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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