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南充新闻 > 正文

新《环保法》实施 顺庆3企业被罚26万
2015-06-09 16:39:45   来源:   

  新环保法让我们有了执法的底气和尊严。南充市顺庆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环保法》强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新环保法让我们有了执法的底气和尊严。”南充市顺庆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环保法》强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许行政许可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等9项违法行为,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新环保法增加了企业违法排污的成本。”该负责人说,既引入了“按日计罚”的经济处罚措施,还引入了“双罚制”。在经济处罚同时,还将对“尚不构成犯罪的”、“未批先建,喊停不停的”、“违法排污,喊停不停的”、“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喊改不改的”等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实施5-15日拘留。

  据该负责人介绍,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顺庆区环保局已对辖区内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共计26万余元。同时,他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有破坏环境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拨打环保投诉热线12369,进行举报监督。记者 敬铭安 摄影报道

相关热词搜索:环保法 顺庆 企业

上一篇:推进快递下乡 南充百万元奖补快递企业
下一篇:南充市委常委胡斌主持召开南充桑茶营销座谈会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