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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通过QQ聊天认识 两网友相约入室盗窃被逮
2015-10-14 15:42:27   来源:   

  南充:通过QQ聊天认识 两网友相约入室盗窃被逮 四川新闻网南充10月14日讯(记者 何春林)通过QQ聊天,男子李某认识了刘某(另案处理)...

 

        10月14日讯(记者 何春林)通过QQ聊天,男子李某认识了刘某(另案处理),并称自己会开锁,二人一拍即合,相约一起偷东西,谁知在一次偷窃中,两人被受害者当场抓住。

  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南充市嘉陵法院获悉,男子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2月10日,李某上网时,认识了一名自称叫刘某的男子。在聊天过程中,刘某自称会开锁,并叫李某与他一起偷东西,二人一拍即合。于是二人开始疯狂的盗窃计划。

  办案民警称,去年12月14日,两人相约见面,不久就在重庆实施三起入室盗窃。眼见钱财来到如此容易,两人贼胆越来越大。当月16日,刘某又提出到南充行使盗窃。

  当天晚上,二人来到南充嘉陵区一居民区,见该小区无门卫看守,便进入其中一个单元楼。通过敲门,确认501号无人后,刘某便用T型开锁工具打开房门进屋盗窃。

  正当二人乱翻家里物件时,房屋主人王某一家人回到家里。眼见即将被逮,李某、刘某二人趁王某抱着孩子,夺门而逃。最终,经过一番追赶,王某将李某抓住并扭送至派出所。

  办案民警介绍,李某系重庆人,今年43岁。被抓时,在其身上搜出所盗1枚钻石戒指、1枚铂金戒指、2只黄金手镯、1条彩金项链和坠子、1条铂金手链、1只银手镯。经南充市嘉陵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李某二人所盗首饰价值人民币14700元。

  经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盗物品退还受害人;作案工具改刀一把予以没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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