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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开展专项行动 骑摩托不戴头盔罚50元记2分
2015-10-24 10:15:24   来源:   

  昨(23)日上午10时,在顺庆区潆华大道,一名男子骑摩托车出行,因为未戴头盔而被民警现场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昨日,记者从...
  昨(23)日上午10时,在顺庆区潆华大道,一名男子骑摩托车出行,因为未戴头盔而被民警现场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从21日开始,一直到11月30日,全市公安交警将集中开展“头盔行动”,专门对骑摩托车和乘坐摩托车出行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昨日上午,记者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在潆华大道探访发现,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现象较为普遍,伴随着阵阵轰鸣声,一辆辆疾驰的摩托车呼啸而过。一些摩托车的车主不仅没有戴头盔,走的还是快车道,车速非常快。上午11时在潆华大道,一名男子骑摩托车出行,不仅自己没有戴头盔,坐在后面的乘客也未戴头盔。交警四大队的民警当即将其拦了下来。“根据规定,骑摩托车和乘坐摩托车出行,必须戴安全头盔。”交警对这名男子宣传完法律法规后,开出了罚款50元、扣2分的处罚。车上的乘客也因为未戴安全头盔,被处以5元的罚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李德双介绍说,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21日开始,全市公安交警就启动了“头盔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根据部署,全市交警将在城区,以及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每天早晚上下班高峰时候和农村赶集日,组织警力严查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将处罚款50元,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将处5元至50元的罚款。李德双介绍说,骑摩托车发生事故时极易造成驾驶人和车上乘客头部受伤,这是摩托车事故死亡率、致残率高的主要原因。戴上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有效地降低和减轻外力对头部的伤害。(记者 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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