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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后 南充207辆扣留车无人认领将销毁
2015-11-17 09:44:42   来源:   

  昨(16)日,市内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人员在厂内停车场整理、统计被交警部门扣留的摩托车、汽车,为此后销毁车辆作准备。当天,市公安局交...


  昨(16)日,市内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人员在厂内停车场整理、统计被交警部门扣留的摩托车、汽车,为此后销毁车辆作准备。当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发布公告:即日起,如果车主在三个月内未接受处理, 该大队扣留的207辆机动车将被销毁。

  车被查扣 三种情况下要遭销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告三个月后车主不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将对车辆进行销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办公室主任罗斌介绍说,目前有几百辆被该大队扣留的机动车,存放在市内三家汽车修理厂的停车场内。 这些车辆被扣留的原因主要是:无牌照上路行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无驾驶证、无行驶证、车辆未年检、车辆无保险、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

  “交警都会在扣车手续上注明请车主、 驾驶员在15天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罗斌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自扣车当天起30天内,如果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将发布公告,要求车辆驾驶人、所有人在三个月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交予有资质的车辆回收部门进行销毁。

  三个月后 无人认领将被销毁

  “目前有207辆机动车的扣留期限已超过30天,因此我们公示,要求车主在三个月内接受处理, 否则予以销毁。” 罗斌说,207辆机动车中摩托车为148辆,汽车为59辆。

  在市内一家汽车修理厂内记者看到,停车场内停放着大量被扣留的摩托车和10余辆汽车(如图)。许多车辆的轮胎已经瘪了,车身上满是厚厚的灰尘。

  “仅仅是我们这里就停放了200多辆被交警部门扣留的摩托车, 其中不少摩托车被扣留的时间还不到30天。”这家汽车修理厂负责人杨波介绍说, 车辆被扣留后,汽车被领回的比例相对较高,大概占八成以上; 摩托车被领回的比例大概为四成。

  “车辆领回一般都在扣留之后的30天内,超过30天以上就很少有车主来认领。”杨波说,厂内有好几辆车已经被扣留一年多时间无人认领了,而长时间无人认领的车辆主要是套牌车、报废车或接近报废年限的车辆,从以往情况看,公示后的三个月内,很少有车主前来认领。(南充晚报记者 乐校臣)

  (原标题:三月后 207辆扣留车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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