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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临时停车装水果 为何要交“管理费”
2016-01-28 10:06:15   来源:南充晚报   

  近日, 市民林先生反映:他在顺庆区南门水果批发市场购买水果装车时,一位老大爷声称要收取3元的“市场管理费”。林先生认为收钱无依据,便不愿交纳。随后,老大爷叫来两名同伴, 堵住林先生去路,不允许其离开。林先生只得报警,在民警的帮助下,才得以离开现场。

  停车装水果 要交“市场管理费”?

  “停车装货怎么还要收钱?况且对方未出示任何收费文件。” 林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在顺庆区南门水果批发市场买完水果正在装车, 一位老大爷突然出现, 要收取临时停车的“市场管理费”。他觉得这钱收得不合理,当场拒交。

  老大爷见状连忙拨打电话, 叫来两名同伴。他们到达现场后,堵住了林先生的去路,要求他必须交“市场管理费”,否则不允许其离开。无奈之下,林先生只得报警。在民警的帮助下,林先生才得以离开现场。

  顺庆区南门水果批发市场管理方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他们对进出水果市场参与购买水果、临时停车上、下货的车主,确实制定了相应的市场管理收费标准。而对于途经水果市场,未购物的车主,不予收费。之所以立此规定,主要是因为管理方为加强管理,净化市场环境,投入了大量人力资源,导致运行成本增加,才象征性地向车主收取了一定的“市场管理费”。“但无论如何, 工作人员在与车主沟通时态度蛮横,未做好相应的沟通、解释工作,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

  同时,该负责人解释称,目前南门水果批发市场正计划搬迁,过渡阶段市场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管理压力。这样的收费行为,完全依据市场调节进行,希望市民理解,“相应的收费标准,在水果市场的部分出入口处都有公示。”

  部门回应 可依据经营状况收费

  随后,记者采访了顺庆区发改委物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按照川发改价格 {2013}1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南门水果批发市场,的确可以依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市场调节作用,对车主收取相应费用。

  根据《通知》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区、 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具体停放服务场所和定价形式由各地根据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而属于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 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根据地理位置、停车场设施配置调(南充晚报记者 陈松 实习生 肖雪)

  (原标题:临时停车装水果为何要交“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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