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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酒店热水变冷水 顾客淋浴感冒获赔
2016-03-08 09:57:34   来源:南充晚报   

  达州游客李女士:2016年1月23日,我和家人入住在嘉陵区某酒店。我登记好房间和家人进入该酒店之后,发现空调不制热,电视也没有信号,房间里面的电话无法使用,我马上和酒店服务员协调无果。然后,我洗澡的时候,又突然遭遇淋浴过程中热水突然降温变成冷水,致使身体着凉。于是,我要求退房,酒店服务员在当晚11时30分左右才办理退房手续, 并称超过一个小时要按照钟点房收费,要求我支付房费88元。1月27日,我回到达州,拨打了南充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将这一情况投诉给嘉陵区工商质监局消保股。

  达州旅客 入住酒店遭遇尴尬

  家住达州市的李女士称,2016年1月,她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外出旅游。1月23日,他们准备前往旅途的下一站———南充。经过一整天的奔波,当晚10时左右,她和家人终于赶到了嘉陵城区,当天,天气十分寒冷,她和家人决定入住在嘉陵区某酒店。写好房间入住后, 她发现不但房间里的空调没有办法制热、电视没有信号,就连房间里面的电话也无法使用, 她马上和服务员协调,但是并没有得到解决,由于天气寒冷,她决定不再折腾,将就在这里住下。

  李女士还说,回到房间后,她觉得有些郁闷,便想洗个热水澡,没想到洗澡的时候突然遇到淋浴的热水突然降温变冷了。当时,室外的气温很低,她感觉身体受凉有些不适,于是要求退房。当晚11时30分左右,酒店服务员给她办理了退房手续, 但称因超过一个小时,要求她支付房费88元。

  达州来电 她要投诉这家酒店

  李女士认为,1月23日晚,她和家人所入住在嘉陵区某酒店的房间, 其基本设施无法正常使用, 尤其是淋浴热水的温度时冷时热,致使她出现感冒症状。作为一位外地游客, 她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所以,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支付这88元钱的房费。

  “出来住店不仅感冒了,而且还被要求给房费。想起这件事,我心里就很堵。”回到达州后,李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情,于1月27日将此事电话投诉至南充12315。

  嘉陵区工商质监局消保股工作人员很快给李女士打去电话,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请她提供了住宿费收据等相关证据。随后,又通知该酒店的负责人到该局接受调查。

  经过调查了解,该酒店承认李女士投诉的事实基本属实。

  维权成功 顾客获赔200元

  嘉陵区工商质监局消保工作人员告诉酒店负责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酒店住宿服务时,享有健康权、人格尊严受尊重的权利,酒店有向顾客提供适合居住的房间的义务。既然,酒店房间的电视、空调甚至淋浴热水都无法满足消费者的基本需求, 说明酒店提供的服务有瑕疵, 应该对因此生病的消费者作出赔偿; 且在与消费者解决消费争议时, 酒店服务人员没有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当天气温较低,消费者洗澡后感冒。所以,酒店方应该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还住宿费、赔偿损失和支付医药费。

  该酒店负责人表示, 他们接受嘉陵区工商质监局的调解建议。事发当天,因为沟通不畅出现了消费纠纷, 对消费者的权益确实造成了侵害, 酒店方愿意通过消保股工作人员向李女士表示歉意, 退还其住宿费,并支付医药费等,共计200元。

  消保工作人员将该酒店负责人的意见告知李女士后,她表示谅解。2月5日,该酒店负责人将200元交给消保工作人员,请其帮忙转交给李女士。3月4日,李女士在银行查到了消保工作人员转去的这笔钱。

  入住酒店如何避免纠纷

  顾客住宿经常会遇到一些消费问题,常见的消费纠纷有:房间设施(如:门锁、水龙头、马桶、电视、互联网等)存在问题,无法保证顾客正常使用;客房计费标准未明示、计费方式有争议;顾客在住宿期间污损房间内设施、物品,对商家主张的赔偿金额有异议等等。 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首先消费者应该做好相关的证据收集,向酒店所在地相关维权单位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15”进行维权。

  为了避免类似李女士和嘉陵区某酒店的纠纷, 消费者在住酒店前,可以提前去房间检查其附属设施是否齐全。在进行入住登记时,应该对贵重物品存放问题做一下询问,若丢了东西,是否能索赔。入住之前,问清房间里什么东西收费,什么东西不收费。每次离开房间,都应锁好房间门,并提醒酒店服务员,是否需要打扫房间。最后离房时,最好请服务员和自己一起清点房间物品, 避免麻烦出现。在询问这些情况时,还可以通过录音或其他方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张波 记者 邓坦妮)

  (原标题:酒店热水变冷水顾客淋浴感冒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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