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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南充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6-06-24 08:41:13   来源:南充日报   

  6月20日,家住高坪区清溪街道高坪社区的周佳丽喜得贵子,沉浸在喜悦之中的小两口商量后,决定不再生二胎了。周佳丽的丈夫前往社区询问如何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问才得知,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奖励。

  6月21日,记者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7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赶政策末班车 市民扎堆办证

  21日,记者走访市内多个社区发现,很多社区、小区的宣传墙上已经张贴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发放的通知”。通知内容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奖励。”“在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然可以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将不再接受申请。”

  21日上午,记者在高坪社区看到,前来办理《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排起了长队。社区居民张明和丈夫带着两人的两寸合影证件照、户口簿、身份证前来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我儿子是1992年出生的,之前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后来遗失了,看到小区门口张贴的通知,我就赶紧来补办。”张明说,补办了,还可以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 独生子女证成历史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证明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并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和服务的法律依据及有效凭证,独生子女父母可凭证享受相关奖励待遇。由于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省卫生计生委对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也作出调整,从2016年7月1日起,四川省将停止受理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我市将遵照政策执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科科长胡兵介绍,根据今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者在7月1日之前办理的夫妻,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将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胡兵提醒市民,有关独生子女的奖励和优待政策是持证享受,如果市民满足2016年1月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条件,可以在6月30日前,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值得注意的是,以前已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现证件遗失、损坏等情况的,不受6月30日的时间限制,可以继续补办或换发。

  有证家庭能够享受哪些政策的奖励和优待?胡兵介绍,根据今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我市的实际经济条件,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以享受奖励总和为5到10元;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 (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此外,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和扶贫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记者 杜杰)

  (原标题:7月1日起南充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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