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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男子将进货款挥霍一空 盗取其他店铺“填坑”
2016-07-08 09:27:49   来源:南充晚报   

  嘉陵区一位服装店老板, 将妻子给他的进货款用于吃喝玩乐后, 两次在深夜盗窃他人服装店共价值1.4万余元的服装。昨(7)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案发后,此人为减轻处罚,以其中一家服装店被盗时他正在一家网吧上网为由进行抵赖, 但警方查明他完全具有作案时间,而且其他证据也证明是他所为。日前,该院依法判处这名老板有期徒刑2年3个月。

  两家店铺相继被盗

  顺庆区某路有一家女式品牌服装店。2015年6月18日上午8时许,女老板陈倩来到服装店门口,发现门锁被撬掉在了地上,进入店内一看,数百件衣服被席卷一空,她立即调取安装在店内的监控视频,发现在当天凌晨时分,一个披着雨披的男子, 将头严严实实地蒙住,只露出两只眼睛,用一张胶布遮住了监控探头, 此后视频画面便一片模糊。 陈倩随即向顺庆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警方立案后,发现在2015年6月1日凌晨,顺庆区另一家服装店也遭遇过盗窃,作案手法与此次盗窃案相似,遂展开并案侦查。

  2015年12月14日,警方将张太光抓获归案,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竟是嘉陵区一服装店的老板。

  实施盗窃为“填坑”

  原来,时年44岁的张太光,小学文化,出生在嘉陵区。他与妻子在嘉陵区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颇为兴隆。2015年5月下旬的一天,他向妻子要了3000元现金,称去进货。然而,有钱在手的他并未去进货,反而留恋于网吧、茶坊等地,将钱挥霍了不少。由于花了钱后不能进货,为了应付妻子,张太光便萌生了一个主意———盗窃其他服装店的服装。

  2015年5月31日清晨, 他来到顺庆区一家网吧上了整整一天网,直到6月1日凌晨才离开网吧, 在顺庆区一市场附近踩点,寻找服装店。由于很多店铺都安装了报警装置, 张太光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直到凌晨2点多钟,他才相中了陈亮的服装店。

  随后, 张太光取出随身携带的雨披穿在身上,并将头脸蒙住,然后他用斧头撬开门锁,进入服装店内,用胶布将监控探头粘住后,便把店里的各式服装共100多件全部装进一只麻袋里, 拖到外面大街上,招了一辆三轮车,将赃物运到顺庆区某巷口。随后他又给一位认识的黑车车主于龙打了电话,让他将偷来的服装运到了嘉陵区自己的服装店,并谎称这是他进的货。

  一晃过了10多天,张太光没听到什么风声,以为自己做得巧妙,警察查不到他头上, 于是决定将这种来钱快的“无本生意”继续下去。

  6月18日凌晨, 张太光找到顺庆区陈倩所开的女装服装店,撬门进入店铺内,用胶布遮住监控探头后,盗窃了数百件各种女式服装。 在装了满满3麻袋后,他又给于龙打电话,雇请对方开车将这批服装运至嘉陵区自己的服装店内,同样谎称是他在外面进的货。

  狡辩不成仍获刑

  案发后, 警方在张太光的店内查获了从两家服装店偷来的尚未售完的193件服装。经鉴定,张太光在两家服装店内所盗服装价值1.4万余元。

  张太光在本案侦查阶段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为了减轻处罚, 他却谎称6月1日凌晨陈亮服装店被盗时, 他正用身份证在顺庆区一家网吧实名上网,没有作案时间,那桩案子不是他做的。但警方经过侦查发现,张太光到那家网吧上网时间是从5月31日清晨6点56分到次日凌晨0点过9分,完全具有作案时间。且在陈亮服装店里,警方提取到了张太光的指纹, 同时警方在张太光的服装店里查获了陈亮店里的服装,再加上司机于龙的证词等证据, 已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事实面前,张太光最终承认了在陈亮店里行窃的犯罪事实。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太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因为其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2016年6月30日,该院一审依法判处张太光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记者 何显飞)

  (原标题:进货款“缩水”盗店铺“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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