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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全面实施医疗卫生计生脱贫攻坚措施
2016-09-07 15:26:24   来源:南充经济网   

  南充经济网讯(何京桃 吴森)近日,记者从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确保“因病致贫”贫困群众如期脱贫,结合全市医疗卫生计生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经南充市政府五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南充市将全面实施《南充市医疗卫生计生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指出,要注重夯实基础,着力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基层阵地建设,实现“村村有卫生室” 。抓好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所有乡镇卫生院分3年逐步完成基本医疗设备添置和更新。2016年,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完成715个贫困村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乡聘村用”制度,建立老年乡村医生退出制度,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解决“空白村”和乡村医生队伍老化严重问题,确保每个贫困村卫生室有一名合格乡村医生服务,配齐乡镇卫生院人员,利用乡镇卫生院空缺编制,推行“县招乡用” 制度,2017年实现贫困村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达到户籍人口的1.5‰,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基层工作津贴”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每所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落实一所三级医院,开展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对口帮扶。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组建签约服务团队。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市、县专业培训,在基层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政策》强调,要完善政策,有效提升医疗救助扶持水平。落实全员参保,贫困家庭人员 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调整补偿政策,贫困人口就诊实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和“一完善、一降低、两取消、三增加”补偿政策,门诊补偿费用按确定治疗方案所实际发生费用的80%报销,全年累计报销不超过6000元, 超出部分纳入政府医疗救助;对21种可在门诊治疗的重大疾病增加执行住院补偿政策,所涉及病种根据疾病谱变化适时调整。落实“七免两补助”政策,控制患者医疗费用。落实分级诊疗,按“小病不出村、轻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要求,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科学就医。全面落实残疾康复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兜底政策,扩大应急救助资金范围,落实“一站式”服务,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建立市级医疗爱心救助基金及推进商业医疗保险。

  《政策》要求,要落实好国策,加大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力度。落实奖特扶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特别扶持力度,帮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率先脱贫。计划生育奖特扶政策落实及时率达到85%, 奖特扶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计划生育家庭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扶助关怀上门服务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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