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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医疗服务有规范 37项医疗项目公布收费标准
2016-10-14 16:49:11   来源:南充经济网   

  南充经济网讯(王侯)日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和市中医药管理局转发了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并重新公布原新增部分(37项)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规范了37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部分肿瘤、骨质疏松、认知障碍等疾病的病理病情检测监测、治疗手段方式、康复疗养等多种医疗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通知》显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同时必须报有管理权的按程序报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同时应按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向患者和社会公示。申报医院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将项目、标准执行情况、实际运行成本等报送价格、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评估,重新发布执行文件。

  据了解,为创新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以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运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早在4月12日,市相关单位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明确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内涵、申报材料、受理审核程序,提出了及时受理、规范流程、加快审核、优化服务、价格公示等要求,确保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于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新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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