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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销售气枪铅弹 重庆团伙主犯南充领刑
2017-01-17 09:48:24   来源:南充晚报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4名男子,为牟取利益,在一年多时间内,共加工制造铅弹100万余发,并在网上销售,被仪陇县公安局查获。昨(16)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该院1月13日以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判处主犯刘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其余3名同案犯有期徒刑8年至12年。

  分工合作 制售铅弹

  现年30岁的刘某, 住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2013年11月,他邀约同镇时年20岁的男子李某,共谋一起买模具制造气枪铅弹卖钱。

  之后,刘某在网上买了一套制作铅弹的模具和数十公斤铅丝,二人制作出了数千发铅弹,在网上出售了3000发, 但客户反馈质量不好。后来,刘某找到一个网名叫“公牛”的网友,重新购买了一套制作5.5毫米铅弹的模具, 二人又制作了数千发铅弹, 通过网络出售后,客户反映此次制作的铅弹质量不错。 因为刘某制作的铅弹质量较差,二人便商量由李某在家中制造铅弹,刘某负责在网上销售并联系快递公司发货。

  逐利而来 两人加盟

  因为销路好,2014年1月,二人又找到网名叫“公牛”的网友,另外购买了一套制作铅弹的模具, 并找到同镇的朱某负责发货,每月支付朱某2500元工资。 朱某见利润可观,便对刘某、李某说,想同他们一起制作铅弹挣钱。 三人同盟后, 由李某负责教朱某制作铅弹。期间,刘某又找到“公牛”,购买了几套制作铅弹的模具,并教会了他母亲帮忙做铅弹。

  2014年11月,同镇的但某,听说刘某等人制作铅弹赚了钱, 就主动找到刘某一起干。 就这样,这个非法制造弹药的团伙发展到了4人。3人制作的铅弹,由刘某在网上出售后,以每千发铅弹支付100元的价格向3人分账, 剩余钱归刘某所有。从2013年11月到案发时的2014年12月期间,4人共制作并出售铅弹100余万发,销售到四川、重庆、湖南、广东等地,非法获利20余万元。

  发财梦破 异地获刑

  正当刘某等4人团伙决定把这个地下产业“做大做强”时,他们被发现了。2014年12月,仪陇县男子陈某在网上购买枪支弹药被仪陇县公安局查获,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刘某有非法制造铅弹的重大嫌疑,该局民警随即赶到郭扶镇,将刘某抓获。后刘某协助警方抓获了团伙另外三人。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某、 李某等4人犯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于2016年3月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充中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李某、朱某、但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非法制造、买卖铅弹100万余发,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了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其中刘某是主犯,李某、朱某和但某是从犯。今年1月13日,该院一审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其余3名同案犯有期徒刑8至12年。(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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