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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自驾游异地交通违法咋处理?
2017-02-07 09:31:04   来源:南充晚报   

  “春节自驾游回家,开心的同时,也带回了麻烦。”昨(6)日,车友袁劲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他在湖北境内遭了一张“罚单”,返回南充却被告知无法处理。现在罚款缴纳系统不是全国联网的吗,咋个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记者随后采访了解到,不同“罚单”处理方法不一样,请你务必看清自己收到的是哪种“罚单”。

  市民疑惑 带回罚单 却被告知“处理不了”

  春节期间, 趁着七天长假和高速免费双重利好,市民袁劲和朋友相约自驾车出游。为了极大体现自驾游的乐趣, 他们自带了许多炊具,在途中安排了几次烧烤、野餐,并到一些景色优美的地方停留玩耍。

  然而, 他们在湖北武昌境内的一个小镇停车休息,没有注意到路边的停车标志,结果一行人到餐馆就餐完毕回来后傻眼了,他们4辆车都被贴上了罚单。“当时因为人生地不熟,找不到当地交通违法处理地点,有朋友在手机上一查发现,从2016年12月1日起,交通违法罚款缴纳系统已经全国联网了。于是,我们就收好罚单,继续旅游。”袁劲告诉记者,回到南充, 他们拿着罚单去交警大队缴纳罚款时被退回。交警声称“处理不了”,要求他们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去处理。

  “街边违停,罚不了多少钱,难道这笔罚款还要不远千里赶到武昌去处理吗?”袁劲一下子就蒙了。

  其实蒙了的不仅仅是袁劲, 还有罗先生。罗先生是阆中人,却在阆中交不了交通罚款。原来,春节期间,罗先生驾驶一辆川A牌照车辆在西充县境内发生了一起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返回阆中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接受处罚, 阆中交警退回了他的相关证件, 告诉他应该回车籍所在地去处理。

  交警释疑 电子眼抓拍 两种方法处理

  昨日上午, 记者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采访了解异地交通违法到底该怎么处理。 该科副科长罗晓凯告诉记者,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 因交通违法行为而被电子眼抓拍的, 原则上可以在交通违法所在地或车籍所在地接受处罚。

  市民罗先生是川A牌照, 他的交通违法地点可能是在高速公路上, 他可以到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或车籍所在地成都接受处罚。 如果西充交警无法从全省车管平台上调出其车籍信息, 那么罗先生就只能到成都缴纳罚款。

  罗晓凯说,南充车友(车籍也在南充)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地方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遭遇电子眼抓拍,都可以回到南充本地交通违法行为窗口接受处罚。

  现场罚单 处理方法分情况

  如果不是电子眼抓拍, 而是现场开出的罚单,又该如何处理呢?罗晓凯介绍, 这样的罚单又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交警在现场给出的《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 比如街边违法停车行为, 多半是给予这种罚单。 驾驶人需要持这种罚单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换成《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通知单”必须在事发当地换掉, 不得带回车籍所在地,否则无法处理。

  另一种情况是, 交警在现场直接给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这和车主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换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是一样的。持有这种“决定书”,可以直接到银行或通过网银缴纳罚款。

  罗晓凯介绍,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又分两种情况,违法地点在省外的, 可以在任何地方的银行或通过网银缴纳罚款; 违法地点在省内非车籍地的, 由于四川省内各市州银行的财政代缴系统没有联网, 需在违法地点所在的银行缴纳罚款。(记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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