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南充新闻 > 正文

南充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2017-02-09 09:49:03   来源:南充晚报   

  昨(8)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 今年我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7年度我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2832元, 较去年上调了312元;重病补充医疗保险60元(2016年度我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2520元, 重病补充医疗保险60元)。此外,城镇职工个体参保和已一次性缴清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 可自愿选择缴纳城镇补充医疗保险110元。

  记者昨日在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看到, 不少市民正在排队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我今天是来交补充医疗保险的。”市民林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身患多种疾病,医疗费用花费较大,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外,补充医疗保险也能报销一定费用,确实减轻了她住院的经济负担。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我市推行的城镇补充医疗保险, 是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是我市为解决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需求,化解高额医疗风险制定的一项医保制度。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凡在市医保局参保的个体人员,缴纳当年全年费用时,在1到3月份可到南充市辖三区的四川天府银行(原南充市商业银行)各个网点缴费,直接报参保号或个人身份证号码即可办理缴费,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前往。同时,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每年4月至6月,参保人员只能到参保地医保局的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当年缴费手续。(记者 祝真珍)

  (原标题: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相关热词搜索:南充 基数 医保

上一篇:今年起 禁渔期调整延长至4个月
下一篇:30个村(社区)成为“南充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