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南充小伙捡回的“狗”竟是一匹狼
2017-06-30 09:16:15 来源:南充晚报
小伙牵“大狗”散步 巡逻民警怀疑是狼
6月21日傍晚,高坪区公安分局白塔派出所民警吴锡阳、徐桂昌在白塔中学周边区域巡逻, 途中一名年轻小伙手中牵着的一只“大狗”引起了吴锡阳的注意。
吴锡阳通过仔细观察后,发现这条体态健硕的“大狗”不但双眼闪烁着凶光让人觉得胆寒,而且又长又粗的尾巴紧紧夹在后腿的中间好似时刻防备着外界的攻击。凭借着曾在草原当过兵的经历,吴锡阳当即判断:这条“大狗”极有可能是一匹野狼。
吴锡阳紧急上前叫住“遛狗”的男子。一番询问下来,该名叫陈米敦(化名)的青年男子如实向民警道出了“大狗”的来历。
一天要吃1公斤肉 “小狗”原来是匹狼
陈米敦因工作原因于3年前赴阿坝州若尔盖大草原工作。一天傍晚,在离工地不远处散步的陈米敦发现小路边有一条被遗弃的“小狗”,见孤零零的“小狗”胖墩墩的很可爱,一直就喜欢小动物的陈米敦当即就为这条憨态可掬的“小狗”取名“培娃”,并带回板房宿舍。
几个月下来, 长大不少的“培娃”和陈米敦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为远在异乡的陈米敦排遣了不少的寂寞。可是,随着“培娃”不断长大,陈米敦渐渐发现“培娃”对素食完全失去了兴趣,有时候一天可以吃下1公斤猪肉。夜晚来临时,“培娃”也不再保持白天的矜持,常常独自跑到工地的中间仰天长啸。他渐渐产生了怀疑,觉得自己可能带回来的不是狗。通过在网上多方的查证,陈米敦确定了“小狗”是匹野狼!
不舍“人狼情缘” 试图消除野性
面对工友的异样眼光,“引狼入室” 的陈米敦却怎么也割舍不了这段“人狼奇缘”。于是在2017年初,陈米敦便借着春节回家向工地辞了工,带着“培娃”回了家。
邻居家的犬只见到“培娃” 都会表现出狂躁和不安,对“培娃”习性完全熟悉的陈米敦干脆将它养在自己的卧室里,但是长期这样,也不是办法, 所以陈米敦就常常趁着夜色暗沉的时候,牵着“培娃”到江边遛遛,试图让它适应城市的生活, 以便消除其身上的野性。
但是,进城已有半年时间的“培娃”却依然野性难驯,虽然平时特别听陈米敦的话,但是一到夜晚便会独自跑到窗边朝着漆黑的天际发出阵阵长啸……
民警协助 依依不舍送其回归自然
民警当即对陈米敦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通过相关部门确定了这条“大狗” 的身份——狼。 为了防止野生动物对人类发起攻击,也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民警遵循陈米敦将“培娃”放回的心愿,决定协助他把“培娃”放归草原。
6月24日上午一大早,两名民警和陈米敦将“培娃”装进铁笼后,驱车向若尔盖草原奔去。
据当时一起前去的民警介绍,当他们来到若尔盖草原的深处常有狼群出没的区域后,陈米敦就将“培娃”从铁笼里面放了出来,但“培娃”好像预知到了什么,从铁笼出来后,靠着陈米敦的大腿赖着不走,陈米敦见状狠下心把“培娃”向外推。但“培娃”还是紧紧地靠着陈米敦不愿离去。
“当时,我们都被这一幕感动了。”民警告诉记者,后来,在陈米敦的安抚下“培娃”才一步一回头地向草原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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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不能随便饲养
“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不能私自饲养。”昨(29)日,记者走访了南充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该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狼的饲养, 需要办理相关的饲养许可证, 而且狼属于猛兽, 国家对其饲养管理十分严格。
该负责人介绍, 因为狼和狼狗外形相似, 普通的市民很难区分。 狗和狼两种动物在外形上的区别主要在于, 狼的两只耳朵基本上是平行地竖立的,不像狗的耳朵通常下垂,而狼的嘴部比狗长而尖, 口也较为宽阔,牙齿很大很尖,眼向上倾斜,鼻梁窄而高。狼背部的毛较长, 胸部也比狗宽,狼尾巴上面的毛比狗尾上的毛要短要粗,毛较为蓬松,常常下垂于后肢之间,不像狗的尾巴常向上卷曲。
“如果有市民私自饲养狼, 这时绝对不允许的。”该负责人提醒, 饲养狼的许可证通常需要一定的饲养条件才给办理, 如果市民因为分辨之后, 确认自己饲养的宠物为狼, 为了不给自己和周围的人带来安全隐患, 一定要尽快通知林业部门。(袁志忠 记者 邓坦妮)
(原标题:捡回一只“狗”放归一匹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