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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年底前 南充要全面淘汰这种车
2017-07-27 09:26:58   来源:南充晚报   

  ●私营私用的社会黄标车鼓励自愿提前淘汰, 给予3000元至14500元不等的经济补贴

  记者昨(25)日从市政府办获悉, 为进一步减少主城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有效改善我市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充实际,市政府办日前印发了《南充市黄标车综合治理方案》。

  根据方案,我市将通过严格检验、鼓励提前淘汰、限制通行等措施,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剩余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实现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目标。质监、环保部门要督促全市各社会检测机构对黄标车尾气排放实施严格检测,杜绝出具虚假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得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严格限制机动车转移登记, 停止排放水平低于国Ⅳ的车辆转入我市。 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对未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标志的客货运输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同时,方案鼓励、引导提前淘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公告其登记证书号、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及时通知车主到汽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解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私营私用的社会黄标车鼓励自愿提前淘汰,并按照车辆类型、使用年限、注册登记时间给予3000元至14500元不等的经济补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所有黄标车务必于9月底前由单位自行完成淘汰。

  方案明确, 在主城区对黄标车实施限行。由市公安、环保、城管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黄标车在市辖城区重点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公安交警、环保、城管等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整合执法力量,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通过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的方式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严格处罚, 对达到报废标准、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方案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黄标车限行、提高转入标准、鼓励提前淘汰等工作进行大力宣传; 宣传部门要以公益广告的形式, 开展黄标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争取广大市民的配合、理解和支持,营造全民参与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记者 张维)

  (原标题:年底前 全面淘汰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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