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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推进不力 相关责任人将被免职
2014-05-26 11:14:59   来源:   

    5月24日,记者从顺庆区政府办获悉,为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持续提升,顺庆区出台《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推...
  

  5月24日,记者从顺庆区政府办获悉,为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持续提升,顺庆区出台《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不力问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不力被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导组通报3次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工作岗位或停职、免职、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处理。

  《办法》中明确:重要工作推进落实不力主要指,工作主动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得力,对需要协调的事项不及时向上级机关或领导报告、不跟踪督办,违反《限时办结制》等规定,导致重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行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主要指,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进度缓慢、质量低劣等行为。问责范围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责任追究对象有: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县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配合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

  “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不力问责,采取‘一月一考核一通报’办法。”顺庆区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不力被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导组通报3次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县级牵头领导进行谈话并调整工作分工,谈话和调整分工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工作岗位或停职、免职、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处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唐小东 记者 徐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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