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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
2023-11-07 16:29:30   来源:南充日报   

  南充市2023年度(DIP)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会现场。

  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11月6日,笔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0年11月,南充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医保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以下简称“DIP”)试点城市。自启动试点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决策部署,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全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

  如今,南充市DIP改革辖区全覆盖,全市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DIP病种覆盖率96.2%,DIP支付基金占统筹区全年基金计划支出的70.21%,占本地住院医保基金的94.7%。

  1 强化统筹联动 汇聚改革合力

  生病了去医院,医院诊疗要收费,在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前,医疗保障基金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的是“总额控制”下的按项目、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等模式。在按项目付费等模式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越多,医院从医保基金中获得的收入也越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医保基金承压、群众负担加重等问题。

  DIP付费,是指按病种分值付费,通俗地说,就是按照病种收费,按照什么病只需花多少钱检查诊疗,医保按照相应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这种方式有效地规避了医疗机构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现象。”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实施DIP支付方式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医保、医疗、医患”三方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关键所在。

  2020年11月以来,我市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南充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IP付费特殊疾病单议规程》等,明确总体要求,指明改革方向。市政府将DIP改革列为全市重点工作,细化部门分工,纳入目标考核,强化督导检查,汇聚改革合力。

  为便于改革工作交流互通,市医保局统一成立了DIP改革工作专班,实现市县医保部门纵向全链接、医疗机构横向全覆盖,形成“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格局。同时,还组建一支专业技术队伍,通过出台DIP改革专家管理办法,成立由118名医保、临床、统计、病案等10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改革提供智力支撑,并组织了大规模培训,各医疗机构培训100余场,共计培训1.1万人次,保障DIP改革调度有力、沟通有效、推动有序。

  2 释放“红利” 实现医保精细化管理

  作为国家首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以下简称DIP)试点城市,南充市已启动实施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实施DIP支付方式改革以后,参保患者个人负担降低,就医满意度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也获得“提高”和“提升”。

  “费用真的降低了,为老百姓带来了好处。”西充县中医医院党总支书记任之鉴感慨地说,2021年住院次均费用是5084.4元,2022年住院次均费用是4483.5元,人均节省600.9元,同期相比下降11.8%。

  任之鉴举例说,DIP支付方式推行之前,腰痛病人住院人均费用为4943.58元,现在花费4401.04元,人均节省542.54元;面瘫病人住院人均费用为5336.83元,现在花费4744.18元,人均节省592.65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那么,我市中医药事业如何创新?我市在探索中有自己的思考,在创新的中医DIP支付体系引导下,根据中医药特征,对中医药费用占比大的27个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而西充县中医医院活用DIP付费这一抓手,力促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也以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完成了传统按项目付费的医保管理模式向按病种管理模式的转型,实现了医疗保障服务的平稳过渡,达成了DIP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统筹共进发展战略目标。2021年及2022年,该院DIP病种入组率达100%,两年均实现结余,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也位列全省前列,2021年位列全省第3位,门诊及住院的次均费用、次均药品费用等16个指标均达满分。

  据了解,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逐步将DIP病种成本核算、DIP评价指标应用于绩效考核,使其成为医院日常管理运营的有力工具,将医院临床行为与运营制度紧密结合,实现提质增效,切实提高了医疗机构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通过DIP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了统一的病种目录和付费标准,在这个前提和基础上,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就会主动去更加规范自己的诊疗行为,对诊疗全流程进行一个成本的主动管控,对降低药品占比、耗材占比进行更加精细化的分析和管理,从而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这样,就降低了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周洪贵说。

  周洪贵认为,DIP支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就医患者的就医医疗费用的负担,从而达到节约了医保基金,提高医保基金利用率的目的。因此,DIP支付方式改革是医疗、患者和医保三方都共同受益的一项重大改革。

  3 减轻就医负担 改革试点见成效

  医保DIP付费改革不仅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还能让患者享受到更好的诊疗服务和就医体验。

  实施DIP付费后,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住院患者病种、治疗方法复杂程度、诊疗资源消耗程度等因素,将患者按病种分为多个病组,以病组为单位,确定相应医保付费标准。曾经作为医院收入来源的检验检查、药品、耗材等成为费用成本,医院规范诊疗行为、控制成本、提升服务,带动了全市医疗资源合理化调整。各试点医院能够主动通过细化临床路径,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加大管理力度,自主控制医疗成本。

  “实施DIP付费改革,不仅改变了全市医保费用结算方式,还将改革深入到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及医疗服务全过程,这对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助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让成本理念深入每位医务人员的心中,避免大检查、大处方,促进定点医院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优化费用结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让患者从医改中获益。

  数据统计显示,全市实施DIP付费定点医疗机构552家。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我市通过DIP付费共向各试点医院支付住院医保费用102399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支付2326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791372万元。全市DIP住院次均费用由改革初的6495元下降至6240元,DIP住院患者人均自付费用从改革初的2326元下降至2280元。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将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扩大辅助目录、基层病种和中医优势病种,提升改革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加强费用管控,降低患者自付费用,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最终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医保高效能治理、患者高品质就医三方共赢,切实让患者及其家属真正享受到医改“红利”。(唐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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