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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兑现2012—2013年品牌创建(市级)奖励
2014-07-25 08:54:33   来源:   

800余万元奖励品牌企业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2012——2013年品牌创建(市级)应兑现奖励报告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此次奖励合...

800余万元奖励“品牌企业”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2012——2013年品牌创建(市级)应兑现奖励报告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此次奖励合计800余万元,奖励对象包括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名牌”、“南充市知名商标”等品牌的50多家企业。

  四川省阆州醋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绿宝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南充六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张飞牛肉有限公司的“阆州”、“果洲绿宝”、“六合”、“张飞”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4家企业分别获得50万元奖励。

  2012年12月,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提出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具体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突破8000件,每年新增商标数增长率不低于10%。

  从2012年起,凡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每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凡新获得“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每件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企业,每件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农产品集体商标注册的企业,每件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南充市知名商标”的企业,每件一次性奖励1万元。

  记者从2012——2013年品牌创建应当兑现奖励(市级)情况统计表上看到,除了对4家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外,还对获得“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大百合农业”等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四川名牌”的“哈哥兔业”等12家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据悉,为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还制定了政府地方品牌产品采购目录,建立优先采购地方品牌产品制度。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可将其列入市规划发展重点企业推荐技术改造,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当年所缴纳税收地方财政收入,扣除同级财政当年实际给予企业的各项财政补贴后净收入的10%,给予该企业一次性财政补贴;争取的省重大技术改造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安排争创品牌企业使用;环保部门对排污费等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征收等。(记者 易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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