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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网络经营须“亮照”
2014-08-22 09:11:02   来源:   

    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进行检查,未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将被依法查处。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将开展...
  

  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进行检查,未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将被依法查处。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将开展全市网络经营主体 “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申领工作,此电子链接标识将作为市场主体的网上亮照标识,网络消费者可通过该链接查看其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

  “‘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相当于市场主体的网上亮照标识,此项政策有利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要求南充网络经营主体自8月15日起至9月30日,必须进行“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申请。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网络经营主体在家里就能办理申请,网上申请注册仅需要10分钟就能轻松搞定。须申请该标识的对象包括企业自建宣传网站、企业自建销售平台、企业开办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入驻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网络经营者由第三方交易平台负责其营业执照的公示)等在内的南充网络经营主体。

  该负责人提醒,8月15日之前已开办上述类型网站的网络经营主体,须在9月30日前申请办理;而之后开办的上述类型网站的网络经营主体,须在网站开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记者 钟文平 实习生 高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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