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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粮库土地陆续被转让 职工称资产被侵吞
2014-10-21 17:30:10   来源:   

    职工称资产被侵吞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称:蓬安粮库)的部分职工向人民网四川频道反映称:12年前属于蓬安粮库的6000余平方米土...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称:蓬安粮库)的部分职工向人民网四川频道反映称:12年前属于蓬安粮库的6000余平方米土地,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被变卖或协议开发,如今粮库只得到800平方米的门面,粮库职工得到的福利极少。而多年来,面对职工提出的蓬安粮库资产被侵吞的质疑,蓬安粮库相关领导一直没有给予回应。

  针对蓬安粮库职工反映的问题,人民网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蓬安国家粮库职工所提及土地上开发的商业小区(刘浏 摄)

  6000余平方米土地陆续被变卖或协议开发

  2002年7月28日,蓬安粮库以没有接待点、职工住宅楼、工会活动场所和内部停车场为由,向蓬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购买位于该县县城文君路与琴台路交汇处的一块土地。县国土资源局于当年11月1日(蓬土资发【2002】用字139号)和18日(蓬土资发【2002】用字149号),先后两次批准同意将该处的两块地皮共约9.55亩(约6366平方米,其中街道占地约1433平方米)出让给蓬安粮库,购买总价为210多万元。蓬安粮库职工赵小清(化名)告诉记者,因涉及到职工住宅和工会活动点,这块土地引起了全单位职工的关注。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我们都很激动。”赵小清说:“最后6000多平方米土地陆续被变卖或协议开发,如今粮库只得到800平方米的门面,接待点、工会活动场都没有了。其余的资产究竟被谁侵吞了?”

  对于以赵小清为代表的部分职工提出的蓬安粮库资产被侵吞的质疑,记者通过职工们的口述和查阅相关资料,注意到了三次交易。

  第一次交易 1500余平方米土地被转让 职工称系高买低卖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2004年10月同意转让给龚铕民等的文件,转让面积为648平方米。(刘浏 摄)

  

 

  第一次土地转让协议。如此重要的协议,其第二条转让价款竟然出错:“共计价款114.072万元”,根据协议内容计算(0.97亩*11.76万元/亩=11.4072万元),实际应为“11.4072万元”。(刘浏 摄)

  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以前,蓬安粮库还没有收归国家统一管理,蓬安县粮食局和蓬安粮库是两家不同的单位,但蓬安粮库的主任由当地粮食局的局长兼任。

  赵小清称,2002年,蓬安粮库买地后一直没有开发。他随后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复印件。该复印件显示,2004年9月30日,时任蓬安粮库副主任刘建明(现为遂宁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代为签字,以11.76万元/亩的价格,将0.97亩(约646平方米)土地转让给蓬安县粮食局龚铕民等24位职工修建住宅楼。

  赵小清感到不解,2002年,蓬安粮库以近22万元/亩的价格购入土地,两年之后,在土地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为何转让价却比购买价便宜了一半?

  针对赵小清等职工的说法,记者从蓬安县国土局一份变更记事资料上查到,2002年,蓬安粮库转让给龚铕民等24户的土地面积为1539.42平方米(约2.31亩)。

  得知当时实际转让的土地面积比转让协议上多了近900平方米,赵小清十分激动地说:“这等于对方花11万元就买了原本价值50多万元的土地。”

  据蓬安粮库职工杨桂春(化名)介绍,当时粮食局职工实际只占用了600多平方米修建宿舍,多余的近900平方米由粮库领导与某建筑商修建商品房进行了私自出售,但经济收入去向不明。

  第二次交易 土地被联合开发 粮库只得800平方米门面

  

 

  当地国土部门的资料显示三次变更的时间、面积。其中,第一次变更给龚铕民等24户的时间为2002年,变更面积为1539.42平方米。第二次,2007年8月30日,蓬安粮库将1699.41平方米土地变更给何国平等67户。陈治国剩余使用权面积1833.87平方米。(刘浏摄)

  职工刘先河(化名)回忆称,2005年6月21日,时任蓬安粮库主任的唐建忠在没有经过职工同意的情况下,与蓬安县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安居公司)签定了联合开发协议,双方约定蓬安粮库将做好“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的1699.41平方米(约2.55亩)土地交由安居公司开发。(在蓬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变更记事资料上,记者看到:2007年8月30日,蓬安粮库将1699.41平方米土地变更给何国平等67户。)蓬安粮库得1000平方米门面房,余下的住房和门面归安居公司所有。同时,蓬安粮库职工可以低于当时当地市场价20元/平方米的价格从安居公司购买住房。

  刘先河告诉记者,当时当地的商品房价格为600元/平方米左右,不做银行按揭可以优惠房屋总价的10%,而蓬安粮库职工购买这些房子,是在拿房产证前分三次付清房款,却只得到了每平方米20元的优惠。他说:“这样的优惠,对职工来说有什么意义?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刘先河还说,协议中蓬安粮库所得1000平方米门面最后也缩水了。

  据了解,2007年8月26日,蓬安粮库与安居公司在原定的合同基础上又签定了补充协议,约定蓬安粮库只得800平方米门面,比之前的1000平方米少了200平方米。

  刘先河随后向记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印证了这一说法。

  第三次交易 剩余土地建成商品房 职工称未看到土地转让协议

  

 

  蓬安粮库职工魏世明(化名)告诉记者:“2008年,在未告知粮库职工的情况下,粮库又将余下的土地又转让给了蓬安县乾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乾鑫公司)。”

  记者经调查得知,2010年1月4日,蓬安县规划和建设局批复了乾鑫公司房产开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批复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833.87平方米。

  蓬安粮库职工们告诉记者,该地块上修建的住宅和车库被作为商品房推向市场销售。

  魏世明说,当时职工们希望看到相关土地转让协议,但蓬安粮库主任谢恒和副主任刘建明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而在此次土地转让过程中,公开的信息显示,蓬安粮库和职工并未从中得到实惠。

  蓬安粮库副主任:这块地的确是粮库购买,属国有资产

  针对蓬安粮库职工们反映的问题,记者试图联系时任蓬安粮库副主任刘建明予以了解,但连续多日拨打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通过蓬安县委宣传部联系与此事有关的另两位前蓬安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人唐建忠和谢恒,提出采访需求,但两人均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

  在蓬安县委宣传部的帮助下,记者最终采访到了现任蓬安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郭长春。

  郭长春告诉记者:“这块地的确是粮库购买,属国有资产。2005年因粮库没有资金修建职工宿舍,便和安居公司联合开发,粮库得到了800平方米的门面,同时职工买房也享受了100元左右的购房优惠。至于说2002年底低价转让土地给粮食局、2008年将剩余土地交由乾鑫公司开发等情况,我当时是排在最后一位的副主任,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当记者提出希望查看当年针对这块土地的相关会议纪要和文件时,郭长春表示,保管材料的人不在,拿不到。

  此后,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粮食储备总公司成都分公司纪检处一位龙姓处长。龙处长称:因为反映的是2010年以前的情况,当时粮库还没有收归国家统一管理,自己不了解当时的情况。

  蓬安粮库的国有资产是否真如其职工所称被人侵吞?本网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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