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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十条措施”力挺实体经济稳增长
2015-06-26 09:22:44   来源:   

    昨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为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日前我市出台了《金融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条措施》...
  

  昨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为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日前我市出台了《金融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条措施》。

  《措施》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措施》要求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经营规模、特点,不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着力解决信贷审批环节多、中间业务费用高等服务质量问题。建立相关行业有市场、有效益且处于转型升级的重点企业动态名录,实施“一企一策”针对性帮扶,防止“一 刀切”式的抽贷、压贷、停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通过政府搭台,加强银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开通融资服务绿色通道,多方联合为企业量身打造金融产品,做好金融新政策、新产品的宣传和推介,促进银企互利合作、共同发展。

  除此之外,《措施》还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动地方经济稳定增长,对地方政府可调配公共存款资源,按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社会的贡献大小进行调存,鼓励金融机构将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打包给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对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新发放的贷款,不良贷款率在4%以内的,净损失由银行机构自行承担;不良贷款率超过4%的部分,由当地财政承担1个百分点内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记者 吴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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