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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个体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公布
2014-07-04 08:45:40   来源:   

七个档次可供选择  近日,依据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我市2014年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

七个档次可供选择

  近日,依据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我市2014年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已确定。今年的缴费标准在往年的基础上增加了40%和50%两个档次,共有七个档次可供选择,最高档次可缴纳9804.00元,最低档次应缴纳3921.60元。

  “每年的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是根据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出来的,即年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12个月。”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四川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市2014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如下:第一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计算,缴费3921.60元;第二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计算,缴费4903.20元;第三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5882.40元;第四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计算,缴费6864.00元;第五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计算,缴费7843.20元;第六档次,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计算,缴费8824.80元;第七档次,按照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计算,缴费9804.00元。

  “缴费期间,在市本级参保的个体人员可以到顺庆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网点缴费,若是补缴以前年度欠费或当年需办理退休的人员,则需要到市社保缴费大厅办理。而在各县(市、区)的参保人员,则在参保地的相关银行网点缴费。”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缴费时间从6月开始,截至12月底。因参保人员非常多,致使每年10月至12月形成了缴费高峰期。“我们一般都鼓励参保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错开缴费高峰期,且按时缴费。若超过当年的缴费时间,参保人员仍未缴费,在下一年补缴费时将按规定缴纳利息和滞纳金。而且市民在申报缴费时,应在上年度省平均工资40%至100%之间慎重选择缴费基数,当年基数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向市民提醒到。(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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