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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辅材料费 最高只收275元
2014-08-24 11:45:36   来源:   

  全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出台。昨(23)日,记者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获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辅材料费...

  全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出台。昨(23)日,记者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获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辅材料费、伙食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村中小学不收取);高中阶段学校收取教辅材料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8月21日,市发改委、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规定了全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辅材料费、伙食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教辅材料费一、二年级最高限额每生每期30元,三、四年级50元,五、六年级60元,七年级130元,八年级170元,九年级150元;伙食费学校按实收取,不得盈利;基本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年10元,农村小学、初中不收取此项费用。

  高中阶段学校,收取教辅材料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教辅材料费高一年级最高限额每生每期255元,高二年级275元,高三年级165元;课本费每生每期300元;作业本费每生每期30元;伙食费学校按实收取,不得盈利;基本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年10元。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以往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补充通知》中要求,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学校不得再代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在城市中小学就读的农村学生已参加“新农合”的,不得再强制学生参加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在校蒸饭,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学校,实行食堂供餐的,可统筹考虑国家补助资金,按照非盈利和自愿的原则收取伙食费,提供完整的午餐或晚餐。教辅材料费为最高限额,期末按实际费用结算,多收的费用如实退还学生;毕业班学生复习资料本着自愿购买原则,据实收取,各校严禁使用盗版教辅资料。 (记者 刘洋 实习生 易雪瓶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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