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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促进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措施》
2015-06-02 08:27:35   来源:   

真金白银激励企业发展  ■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南充境内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对企业自主...
“真金白银”激励企业发展
 

  ■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南充境内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年度投资总额或年度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

  ■鼓励县(市、区)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孵化园,根据规模和发展情况,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资金补助;

  ■“买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市内的,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本报记者 张蓉萍

  昨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促进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措施》,拿出“真金白银”全力推动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世界500强设独立研发机构最高奖200万元

  着力培育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工业投资方面,建立新开工项目联动推进机制,促进签约工业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对当年新开工入库的工业和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市辖三区及南充经济开发区的项目由市财政奖励企业2万元,六县(市)的项目由承接地财政奖励企业2万元;投资1至5亿元的,奖励企业5万元;投资5亿元以上的,奖励企业10万元。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拨付给企业的专项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作为征税收入。工业招商方面,对新引进入驻我市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上市公司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落地并达到合同约定发展水平,对投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及其有功人员,由承接地财政一次性奖励引进者5万元至30万元。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培育和创新营销模式。对我市新获批和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南充境内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承接高校及科研机构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在市内成功转化的,按企业产出效率和购买研发服务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年度投资总额或年度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或年度新增产值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

  组织“南充造”工业产品在网上展示、展销,提高本地企业触网率,力争两年内达到80%以上。加大与知名电商的合作力度,鼓励传统工业企业建立网上南充产业带、特色馆,对南充工业产品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突破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补贴;鼓励市内电商企业、行业垂直平台销售“南充造”工业产品,年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给予2万元的补助。

  鼓励多层次市场融资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除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小微企业税收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外,还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企业市场拓展。对市内工业企业在省会城市新建专卖店、直销店或在大型卖场(超市)设立专卖区(柜)的工业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每店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参加市、县(市、区)统一组织的各种展会交易会,由市、县(市、区)给予50%至100%的展位费补助。

  鼓励县(市、区)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孵化园(多层标准厂房),根据规模和发展情况,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我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票据、信托、金融租赁等新型工具和股权、债券、期货等资本市场融资。“买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市内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绝对控股市外上市公司的本市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在区域性场外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E、Q版),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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