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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工作 周期为每年一次
2015-10-14 10:46:37   来源:   

  近日,四川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以下简称《答复意见》),对公开...
  近日,四川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以下简称《答复意见》),对公开遴选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

  华西都市报记者翻阅《答复意见》发现,《答复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总结了7年来四川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的经验,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省直机关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的一系列细化规定。

  总体上,《答复意见》不仅细化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程序,还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的周期为一年一次;在公开遴选范围的把握中,明确符合条件的中央在川单位也可参加遴选,进一步拓宽了选人视野,也方便了具体操作。其次,《答复意见》进一步突出了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如强调公开遴选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安排笔试等;明确省直各单位可采取自行组织考试的方式产生转任人选,但不得自行开展公开遴选等。同时,《答复意见》充分尊重遴选单位选人用人权,如明确遴选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或经授权后)自行确定职位条件、自行组织面试、差额考察、顶岗试用、自主命题等。

  据了解,四川从2009年起即开展了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7年来,省直机关共遴选基层公务员422名,市(州)直机关共遴选基层公务员3000余名。(刘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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