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遭车祸法律援助帮她获赔1.6万元
2015-10-20 15:29:24 来源:
今年6月,高坪区黄溪乡莲花石村村民王某来到高坪区司法局小龙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原来,王某的六旬妻子姚某在不久前遭遇到交通事故,而肇事者逃避责任,迟迟拿不到赔偿金。记者近日从高坪区司法局了解到, 经过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3个月的努力,最终帮助姚某得到16000元的赔偿金。
今年5月,姚某买菜回家途中不幸被李某的司机邱某驾驶的小轿车撞伤,造成其胸背部、腿部等多处软组织伤。事故发生后,姚某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8000余元。据交警部门认定, 邱某在本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姚某在本事故中无责任。
姚某住院后, 多次联系邱某和李某解决此事,但对方都故意避而不见,家境贫寒的姚某在又垫付了1000多元医疗费后再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经交警部门介绍,万般无奈, 王某来到小龙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所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 当即为其开辟绿色通道,迅速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并未逃逸, 而是迅速地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之所以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避而不见是因担心医疗费用过高,自己无力承担。工作人员告诉邱某,受害者只是多处软组织伤,并未造成其他严重伤害,不用担心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况且,李某的车辆购买了全额保险。在此次事故中邱某负全责,如被害人诉至法院,他不光要承担全额医疗费用还要额外承担诉讼费用。
邱某在工作人员劝说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姚某和邱某就该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达成一致协议。由邱某一次性补偿姚某前期支付住院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6000元。 双方签订协议书并当场兑付。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南充晚报记者 陈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