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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落地 每项将直接影响市民购车
2018-01-02 09:03:31   来源:南充晚报   

  “元旦起,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实行新规, 市民买车一定要注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发布消息称,2018年1月1日起,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新出厂的汽车作出规定并正式施行,将直接影响市民购车。

  强制规定 新出厂汽车须配反光背心

  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提出一揽子新要求。据市车管所副所长李冬梅介绍,新标准对汽车配反光背心作出强制要求。每辆汽车都应配备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汽车必须具有反光背心。此前购买车辆和已购买但尚未上户的汽车不在此列,不作强制要求。

  新规要求,元旦起,新出厂的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所有驾驶人座椅、乘用车的所有乘员座椅(设计和制造上具有不便乘客乘坐设施的乘用车设置的后向座椅、包括婴儿椅除外)、 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公斤的其他汽车的所有外侧座椅、其他汽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除外) 的前排外侧乘员座椅,装备的汽车安全带均应为三点式(或全背带式)汽车安全带。

  此外,汽车还应装备驾驶人佩戴安全带提醒装置。除单排座汽车外,乘用车应至少有一个座椅配置符合规定的儿童座椅固定装置,或至少有一个后排座椅能使用汽车安全带有效固定儿童座椅。

  新规要求,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 多用途货车和消防车除外。其中,归属多用途车的皮卡车不再被要求在车身涂喷, 也不要求张贴反光标志。已有涂喷或张贴有反光标志的,不强制要求取消。

  规范车标 型号相似车辆不得冒用车标

  不同厂家和品牌的汽车有的外观相似,一些车友喜欢悬挂相似品牌的车标,改头换面。新规要求,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也就是说,新规明文禁止用户随意更改车标。

  李冬梅介绍, 我市车管部门将按照上级通知,在2018年2月或3月启用新能源车专用号牌。新能源车号牌分大型与小型,大型为黄绿双拼色,小型为渐变绿色,以突出新能源元素。同时,新能源号牌采用6位数字,从而避免过多使用字母的现象。 新能源车号牌为字母D(纯电动车)、F(非纯电动车)两种,并将采用新的防伪标志,杜绝造假。(记者 张松)

  (原标题:新规落地 每项都直接影响你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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